聯合報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內政部15日依「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公告財團法人中華基督教行道會申請新店教會三民堂權利歸屬審認案件,9月23日以前沒人提出異議,就可以更名登記為行道會所有。這也是全國首個依暫行條例公告案例。
內政部提醒,符合暫行條例規定的宗教團體,只要在條例施行2年內提出申請,透過囑託不動產更名或限制登記的行政作為,就能保全財產不會淪為私有。
內政部指出,為方便宗教團體申請及查詢案件辦理進度,已於「全國宗教資訊網」設置申請專區,截至8月1日止,已有全國54家宗教團體登錄330筆權利歸屬審認需求案件。 暫行條例2022年6月10日施行。宗教團體在條例施行前,如果有用自己資金購買、受贈、依契約或其他文件取得不動產,卻先以牧師、寺廟管理人等自然人名義辦理登記情形,可在條例施行2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所有權歸屬審認,經公告徵求異議,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就可由主管機關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更名登記;不能更名者,則可辦理限制登記,避免自然人任意移轉不動產。
原文網址: 宗教不動產更名登記 首例公告 | 好房網News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25651345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