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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台中市開徵囤房稅 3.8億元稅收用於青年、弱勢族群

聯合報記者余采瀅/綜合報導

 

台中市7月實施囤房稅,明年5月將反映在房屋稅單上,市府預估全年稅收可增加3.8億元。都發局表示,稅收用於幫助青年,包括青年安心成家首次購屋利息補貼,貸款300萬元補助6萬元利息;符合中央租屋補助條件的青年家庭,只要育有0至12歲兒童,每名一次性補助4000元,最多補助1萬2000元。

 

國民黨議員黃健豪表示,房價居高不下,中市囤房稅7月上路,囤房稅收要用於幫助青年,才能真正落實居住正義;國民黨議員羅廷瑋也呼籲,囤房稅收一定要回饋到民眾身上。
 

台中市府規畫,囤房稅收用於幫助青年、弱勢族群租金補貼。都發局副局長紀英村表示,青年安心成家首次購屋利息補貼,300萬元補助6萬元利息,並加碼對育有0至12歲兒童,且符合中央租屋補助條件的青年家庭,依育兒人數,一次性補助租金4000元,最多補助1萬2000元。社會局、原民會針對特定族群也有租金補貼,也將用囤防稅收加碼。

 

地方稅務局指出,持有台中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4戶以下每戶2.4%,5戶以上3.6%,今年7月開始實施,稅額會反映在明年5月的房屋稅單,預估8.7萬屋主受影響、房屋10.6萬戶,市庫1年預計增加3.8億元稅收。

 

依財政部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3戶以內的住家房屋可適用自住的1.2%稅率,超過3戶即視為非自住,會跟其他出租房屋合併計算非自住住家用房屋。

 

地方稅務局說,針對特殊性質的房屋也訂定配套,除自住、公益出租人仍採課徵1.2%稅率,社會住宅房屋稅減徵20%外,其他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公同共有房屋、勞工宿舍、公立學校BOT學生宿舍、營利事業無償供員工使用的地上停車場、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等,將不計入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戶數,維持按原來的稅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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