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3.10.12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自即日生效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並自即日生效。敬請參閱附件。

 

【資料來源:農業部,農農保字第1121865726號,112年10月2日。】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農業部令: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自即日生效 (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