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焦點
2022.01.04

「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自111年1月1日上線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擴大便民服務,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申報,自111年1月1日起,國稅局將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下稱稅額試算服務),對於符合一定條件之遺產稅案件,將由國稅局提供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納稅義務人於確認試算內容無誤後,可選擇以線上登錄,或簽章後掛號郵寄至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洽任一國稅局臨櫃遞送,以輕鬆完成遺產稅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109年7月1日起,各地區國稅局同步實施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服務新措施,並自110年9月1日起,由國稅局擔任金融遺產單一回復窗口,解決了納稅義務人須分別向金融機構查詢及領取資料的不便與舟車勞頓之苦,讓遺產稅申報手續更簡便,因知悉納稅義務人常有申報及計算遺產稅的困擾,財政部自111年1月1日起推出稅額試算服務,此項稅額試算服務適用對象、適用條件及申請方式之重點如下:

一、適用對象: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為被繼承人之配偶、子女,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未辦理拋棄繼承者。

二、適用條件:

(一)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且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遺產總額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且被繼承人無不計入遺產總額之財產。

(三)遺產種類限於不動產、存款、投資理財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記名式儲值卡、基金、上市(櫃)及興櫃之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保險及汽車,並符合相關條件者。

(四)扣除額限於配偶、子女、父母、身心障礙、死亡前未償債務、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喪葬費扣除額,並符合相關條件者。

(五)沒有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情形(如:已申報遺產稅、被繼承人在金融機構租有保管箱等)。

三、申請方式:納稅義務人可經由網際網路線上申請或洽任一國稅局、各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併同申請延期申報遺產稅及申請稅額試算服務。

該局特別提醒,此項稅額試算服務係為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申報之便民服務措施,國稅局提供之稅額試算書表非屬稅額核定處分,納稅義務人如不同意稅額試算內容或尚有其他應調整項目,或有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情形者,仍應於規定申報期限屆滿前,自行辦理遺產稅申報。

(資料來源:財政部新聞稿,1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