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辦法
2022.06.30

政大「不動產傑出研究獎」暨「不動產優良研究獎」申請辦法

一、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不動產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辦理不動產相關領域之傑出與優良研究之獎勵,特訂定本辦法。

 

二、 本辦法獎勵對象:
(一)政大「不動產傑出研究獎」:目前任職國內之教師或研究人員、業界專家。每位獎勵金額新台幣參拾萬元整,每年度至多三名。
(二)政大「不動產優良研究獎」:從事不動產相關研究之碩士或博士研究生、業界專家。每位獎勵金額新台幣拾萬元整,每年度至多十名。

 

三、 本辦法獎勵標的為於民國109 年1 月1 日後發表與本中心所定主題相關之研究論文、期刊或專書。其內容至少包含文獻回顧、研究方法、研究結果等。
        第一項所定主題詳附件一。

 

四、 申請本獎勵者,應備妥下列文件,向本中心提出:
(一) 申請表(詳附件二)。
(二) 參選之研究論文或專書乙式五份。(碩博士研究生需附有論文口試委員簽名單)
(三) 大學校院教授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推薦信乙封。(碩博士研究生須檢附)
(四)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著作。

 

五、 申請時間為每年7 月1 日至7 月31 日下午五點止,得將申請文件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中心。
        申請人應於前項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但依第一項採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 本中心聘請專家學者三至五人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決定得獎名單及排序。審查重點如下:
(一)與當年度主題之相關性。
(二)研究內容之原創性。
(三)研究設計與方法之嚴謹性、創新性。
(四)研究內文與論述之邏輯性、合理性與完整性。
(五)研究成果於學術之參考性,以及於實務之應用性。

 

七、 得獎名單經本中心核定後公告,並另行指定日期通知獲獎者於指導委員會上頒發獎狀及獎勵金。

 

八、 得獎者應於領獎前提供兩頁摘要給本中心,並視為同意將其得獎資訊及研究摘要刊登於本中心官網,必要時且應配合參加活動。

 

九、 得獎者若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本中心得撤銷其得獎資格,並應於撤銷通知到達後一個月內歸還獎勵金。

 

十、 本辦法經本中心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本中心行政會議解釋之。

 

  申請辦法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