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4.02.01

預告「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第7條、第10條、第11條修正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水利法第六十五條。

三、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 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s://www.wr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 (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旨揭辦法本次修正係配合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6日施行而修正經濟部水利署之次級機關名稱及申請許可依據,爰縮短預告期間,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地址:4087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三)電話:04-22501319。
(四)傳真:04-22501619。
(五)電子郵件:niya@wra.gov.tw

【資料來源:經濟部,經水字第11360202090號,113年1月31日 】

參考資料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經濟部公告:預告「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第7條、第10條、第11條修正草案 (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