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4.05.14

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附「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敬請參閱附件。

 

【資料來源:內政部;交通部,台內國字第1130804803號;交觀宿字第1130600371號,113年5月14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49458&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