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政大不動產研究中心訊】
社會科學學院不動產研究中心於6月14日,假台北市承德路中國生產力中心教室,與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及永慶房產集團,共同舉辦「不動產估價疏失與爭訟」講座。邀請多位估價與法律專家,共同針對不動產估價爭訟案件,就台灣、美國案例進行探討和分享。開幕時中心楊松齡主任說明了不動產價值在法律中的爭議,並且感謝兩個領域的專家願意來分享交流。
張雨新律師分享台灣都市更新權利估價之爭訟案件。都市更新權利估價方式時有爭議,其中,原登記之基地持份是否納入權利變換價值計算為本案之核心。張律師提及的權利變換案件,因為各戶土地持份與樓地板面積間比例不一致,造成估價以及之後分配的爭議。此案因為價值爭議歷經行政及訴訟程序,皆無法圓滿處理。這個個案凸顯估價師受託評估土地、改良物及其權利,涉及法院不動產估價及拍賣不動產底價評估,以及金融機構貸款估價、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之資產價值評估、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等面向,其影響之深廣,不可不慎重。
美國資深估價師 Stephen Roach
美國資深估價師Stephen Roach則分享美國之估價爭訟案件。系爭案件中Mr.Roach做為專家證人,準備了估價報告以審視和說明被告的估價報告是否合理。最終,Mr.Roach認為該份估價報告不僅魯莽且充滿了錯誤和遺漏。被告估價師因此得出不合理的結論,致使投資人蒙受損失。被告則認為Mr.Roach的專家證詞不具可靠性而提出動議,法官在評估該證詞之可信度後,認為Roach的估價報告符合美國專業估價執行準則的規範,其意見是可靠的。估價師做為專家證人,針對爭訟案中評估標的估價時是否仍須符合估價報告的執行規範,以及針對爭議估價提出不同意見須注意之事項,皆為估價爭訟案件中必須注意的細節。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游適銘局長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游適銘局長分享美國與不動產估價有關的訴訟。該爭訟案件因為種族問題,使得房產估價產生爭議。游局長指出,美國總統Biden也主張應訂嚴格標準,避免種族差異使得估價出現歧視情形。此外,美國在IVS、USPAP的規範中,要求執行審議估價者需有估價師資格,且其審議意見與方法仍須遵照規範。台灣估價師公會公報或通則似乎無類似的規範,將來應積極參考國外經驗修訂台灣相關法規。台灣少數具有美國估價師資格的楊喬凱,則分享了不動產案件在美國法院訴訟的制度。證人一般可分為事實證人或專家證人,兩者之區別在於專家證人具有專家資格,可協助陪審團理解普通人缺乏之專業性問題,並提供專業知識諮詢。專家證人處理的訴訟估價類型至少包含:徵收、離婚、估價疏忽、財產稅申訴、不動產詐欺案件等。估價師因此具有多重身分,不但評估勘估標的之價值,也同時評估同儕估價報告之合理性。
除了專家發表意見,現場互動也非常頻繁。聽眾好奇美國估價師的執業風險,Mr. Roach 提到美國確實曾有估價師因嚴重違反估價準則被罰款、甚至判刑。此外,為了避免執業風險,美國估價師也多有執業疏失保險,此保險可以支付訴訟時的律師費用。張律師回覆454545問題時,也提到台灣估價師做為訴訟案件證人時,應該依要求出庭協助調查。若因為估價委託人要求而參與訴訟程序,應在簽約時就明訂出庭收費標準,以保障估價師權益。
活動進行到超過晚上九點,在知識交流之後,大家都同意法律與估價間確實關係密切。在不動產價格成為許多重大爭議核心的情況下,未來如何處理不動產估價師無意或故意的疏失,已經成為台灣不動產估價專業的挑戰。
林子欽教授頒發感謝狀至美國資深估價師 Stephen Ro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