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中心
全台2021年底之戶數為9,006,580戶,但自今2022年1月開始首度出現戶數遞減,已連減4個月。戶數雖減,但單身戶數持續增加,以1997年至2021年為例,此期間的新增戶數中單身戶數佔65%,且此比例持續提高中。這些單身住戶在房市上通常具有兩種特性,以購屋而言,多屬剛性需求者;以租屋市場而言,佔據高比例之租屋需求,尤其年輕單身者。
政府透過興建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等方式因應市場之租屋需求,住宅法第18條規定,主管機關應評估社會住宅之需求總量、區位及興辦戶數,納入住宅計畫及財務計畫。但按現行住宅法第四條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40%以上比例出租給12類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並採弱勢者與一般家庭混居。此種包容性住宅政策的設計,須照顧之對象多元,不易評估需求總量,且覓地找錢成為地方興建社會住宅之難題,甚至興建之區位及數量未必符合市場之需要,供給速度遠不如預期,而所選區位往往反映不低之租金,受惠於此政策之民眾有其侷限性。
在社會住宅之興建緩不濟急,包租代管又受房東配合意願低之挑戰下,成效不如預期。然而在高房價、低薪資遭逢高通膨的年代,青年面臨租得起、租好房的難題,行政院近期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針對初入社會單身青年、新婚夫妻、育兒與社會經濟弱勢家戶的補貼金額加碼。基本上,補貼的目的在於減輕生活成本負擔,提高可支配所得,穩定生活品質,甚至可增加儲蓄,以利提高購屋能力。然而中央擴大租屋補貼專案,恐因租屋市場不透明,難以實踐預期政策成效。
在租屋市場中,常聞房東不想報稅,限制房客不能申請補貼,或威脅漲房租以反映增繳稅額的情況,使得房客不敢申請補貼,折損政府租金補貼之美意。於是近期內政部營建署再公告房租補貼新方案,房客無需房東同意即可提出租金補貼申請,通過申請後,房東便具有公益出租人身分,並享有所得稅每戶每月1.5萬元之免稅額。惟即便如此,為免房東仍限制房客申請引發各種租屋糾紛。因此,建立嚴謹的租屋市場稽查制度有其必要性,並賦予誘因式檢舉制度,以解決租屋市場不透明問題。
再者,當去年住宅法修訂第15條,提高房東每月租金所得免稅額至1.5萬元之同時,處於社會經濟弱勢之房客,建議亦應享有提高租金支出扣除額之優惠,以真正落實稅賦公平與居住正義。
此次300億之租金補貼專案,雖延續自2007年後的租金補貼政策並加碼擴大補貼規模與經費,但恐被質疑為選舉考量並隨機加碼之短期方案,缺乏完整之制度思惟,故應立法設置長期穩定之財源,並提高補貼金額之上限。蓋全台尚有數十萬中低收入戶,在補貼制度上除身分別之差異外,可再斟酌其收入高低分級給予不同補助金額上限之差別規定,以確保補貼資源能更合理及公平的分配,達臻照顧弱勢協助租屋,並減輕生活負擔之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