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2022.08.08

揭露完整交易資訊是減少不動產交易糾紛的第一步

/本中心

        不動產常是很多人一生當中金額最高,甚至最重要的交易,當然希望能夠安全安心買到心目中最理想之標的。然而,賣方、建商或不動產經紀業者,是最瞭解不動產現況者,也具有較豐富的專業知識,倘若在交易過程中以其資訊優勢,故意不完整揭露交易資訊,造成購屋者作出錯誤決策,花大錢購買的房屋不但不符合期待,甚而存在難以改善之瑕疵,卻不能像一般商品退貨或換貨就可以處理,影響的將是一輩子之居住環境與權益。

        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申訴案件數量統計,房屋類別於110年度共有2,861件,而從近十年大概每年平均約2千件左右,顯示房屋交易糾紛仍居高不下,影響不動產交易權益。

        經查詢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資料,不動產交易糾紛常見原因排名前二十名中,與交易資訊不全、不符有關者,如「隱瞞重要資訊」、「廣告不實」、「建設設備不符」、「房屋現況說明書內容與現實不符」、「產權不清楚」、「坪數不足」,佔比約1/3,顯示交易資訊不完全或不實以致於交易決策錯誤,是造成交易消費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

        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公平交易委員會常見處罰類型,例如:建物或土地使用用途不符(工業住宅)、格局配置不符(陽台規劃為室內空間、頂樓樓梯間當健身房等)、面積不符、公共設施不符、不實宣稱銷售實績等。因此,目前在不動產銷售上仍有許多不實廣告情形。

        目前內政部已訂有「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針對不動產標的應記載的現況說明書有所明確規範。除此之外,賣方或業者也應盡可能告知買方有可能在意的資訊,根據內政部所列實際糾紛案件整理,常見的包含周邊成交行情、鄰近工業區、屋內漏水、壁癌、白蟻危害、曾有非自然身故事實、占用糾紛、鄰近無線基地台或高壓電設備、基地屬道路用地或公共設施用地、有違建問題、建築傾斜、房屋非一般住宅、設備不符、稅費負擔義務、社區住戶糾紛、產權問題等。

        對於不動產不實廣告或隱瞞重要交易資訊,目前主要透過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以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由主管機關監督與裁處。倘若另涉有損害賠償,則多是透過民事訴訟處理,耗時費力。因此,近年來民間的爭議已漸可接受利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例如仲裁方式,且已有定型化契約中採用仲裁條款者,包括台北市地政士公會、美商ERA、永豐建經公司等,由於仲裁是由專業仲裁人所作出的判斷,不但在當事人間與法院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其所需費用及時間更是遠低於訴訟,不失為解決爭議的替代方案,但不動產價值不斐,還望不動產交易時,買賣雙方、建商及不動產經紀業者,皆能誠實完整揭露交易資訊,讓交易順利圓滿完成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