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經濟時代下,許多數位平臺崛起,帶動新興商業模式的發展,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公平會)的「數位經濟競爭政策小組」特別針對數位平臺商業模式所衍生的競爭議題,於110年3月著手撰寫「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從研議白皮書大綱到完成初稿內容,期間召開多次工作小組會議及委員會議,終於完成「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初稿。
「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初稿,探討之競爭議題包含數位經濟對傳統市場界定、市場力衡量分析方法的挑戰;平臺業者的自我偏好、搭售、掠奪性定價/低價利誘、差別取價、最惠客戶條款、限制轉售價格、網路銷售管道限制;數據隱私與市場競爭、新聞媒體議價問題、殺手併購、網路不實廣告,以及演算法所衍生的聯合行為與公平交易法的適用關係等,藉由國外競爭法主管機關執法動態與見解之梳理,融合公平會過去執法經驗,於白皮書中提出未來相關的執法立場與方向。
其中,白皮書當中有關不動產業之內容,茲摘要彙整如下:
「第三章 競爭議題及挑戰」之「第五節 網路不實廣告」,據本會統計,近年隨報紙雜誌等傳統媒體式微,相關不實廣告處分案件隨之大幅減少,網路廣告之處分案件數則逐年增加,自2018年起,網路廣告之處分案件數占各年度不實廣告處分案件數之比例已達8成。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公平會過往處分網路不實廣告案件依網站類型分類前三多者,依序分別為「事業網站」、「購物網站」、「不動產租售網站」。
建商或代銷業者除透過銷售中心、或利用報紙、傳單等傳統媒體散發實體廣告外,亦常自行架設網站或透過不動產租售網站刊登不動產廣告,公平會近年處分之案例,如於自行架設之網站刊載傢俱配置參考圖,將機電設備空間以虛線標示作為室內空間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案,以及於相關房屋交易網站刊載平面配置參考圖,將屋突1層原用途為樓梯間規劃為臥室之室內空間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案等。
公平會在處理網路不實廣告上,可能產生以下問題及挑戰:
「第四章 執法方向」之「第五節 網路不實廣告」提及公平會之執法立場如下:
例如近來新聞媒體或社群媒體散播預售屋熱銷、完售之不實訊息炒作哄抬價格之脫序行為,專責機關已研議將行為人製造熱銷假象等不動產炒作情事納入規範,公平會亦將與時俱進因應修訂專責法規及採取行政措施加以規範,與專責機關從不同角度共同規整不動產之交易秩序。
公平會期盼「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能為事業提供透明且明確的遵循依據,在不悖離市場競爭的情況下,持續創新並增加整體社會福利。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稿、「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初稿),1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