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2.12.09

訂定「高雄市未劃定更新地區自行劃定重建更新單元標準」

依高雄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訂定「高雄市未劃定更新地區自行劃定重建更新單元標準」,條文共計4條,主要內容為未經劃定為實施更新之地區,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其申請更新單元範圍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應符合之條件,以及劃定跨街廓更新單元之條件。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高市府都發更字第11135102200號令,1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