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敬請參閱附件。 (檔案下載併附修正規定對照表)
【資料來源: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120263067號,112年8月22日。】
參考資料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內政部令:修正「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自113年1月1日生效 (nat.gov.tw)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法規新訊 (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