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3.10.26

修正「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處理原則」,自即日生效

修正「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敬請參閱附件。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台財產署管字第11240011970號,112年10月19日 】


參考資料: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令:修正「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處理原則」,自即日生效 (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