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4.02.19

修正「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7點規定、「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7點規定、「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七點修正規定

七、不得約定借款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

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七點修正規定

七、不得約定借款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

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三點修正規定

三、不得約定借款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合字第11301313321號,113年2月7日 】

參考資料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修正「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7點規定、「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7點規定、「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