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4.02.19

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1點規定,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自即日生效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一點修正規定

一、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維護觀光遊憩品質及公共安全,特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禁止事項。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東管字第11303001121號,113年2月17日 】

參考資料: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1點規定,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自即日生效 (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