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4.03.04

農業部公告:廢止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2年12月12日農授水保字第0921847433號公告劃定「屏東縣獅子鄉竹坑村屏-026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屏東縣政府、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現為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之指定;自即日生效

主旨:廢止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2年12月12日農授水保字第0921847433號公告劃定「屏東縣獅子鄉竹坑村屏-026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屏東縣政府、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現為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之指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及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屏東縣獅子鄉竹坑村屏-026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廢止位置圖、範 圍圖及土地地籍清冊,得向屏東縣政府、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申請閱覽;另上開書件請前開機關及屏東縣獅子鄉公所、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永久保存並列入移交。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資料來源:農業部,農農保字第1132665304號,113年2月27日】

參考資料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農業部公告:廢止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2年12月12日農授水保字第0921847433號公告劃定「屏東縣獅子鄉竹坑村屏-026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屏東縣政府、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現為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之指定;自即日生效 (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