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私人土地捐贈財團法人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使用免徵土地增值稅作業原則」。
【資料來源:內政部,台財稅字第11300607060號,113年8月16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1481&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