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一點修正規定
一、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維護觀光遊憩品質及公共安全,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禁止事項。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澎管字第11303002751號,113年5月27日 】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49753&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