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一項提供稅務減免以吸引外國住房投資者的提案在參議院擱淺,聯盟黨和綠黨均宣佈該提案對改善住房負擔能力「毫無幫助」。
兩黨利用參議院委員會於週三提交的報告,確認他們反對工黨的法案,該法案旨在削減 「建屋出租」(Build-To-Rent)公寓群的公司稅。
這也是工黨繼「助購」(Help To Buy)計劃計劃之後,第二項遭遇此命運的房屋政策。
建屋出租是為長期租賃而設計,而非私人銷售,通常由企業開發與經營。在美國、英國和德國,這類發展項目非常普遍,但在澳洲只有11個。
該法案將允許合資格的建屋出租開發商為資本工程成本申請更大的稅收減免,並支付較低的預扣稅。
若要符合資格,開發案需維持建屋出租15年,並確保每10個公寓中就有一個是「負擔得起」的,定義為其他9個公寓的25%折扣(假設面積相近)。
地產開發商和負擔能力倡議者表示擔憂
但參議院委員會同時聽到了來自地產開發商和房屋專家的憂慮,前者警告說,這項稅務優惠太輕微,而且獲得起來太複雜,不值得;後者則對公寓將是「可負擔的」這一說法提出了異議。
澳洲已有的建屋出租綜合住宅大多為豪華公寓,提供游泳池、健身房和聯合辦公空間等設施,以換取高昂的溢價。
其中一個例子是米爾瓦克(Mirvac) 在雪梨奧林匹克公園(Sydney's Olympic Park)經營的公寓,一房公寓的起價為每週745元,即使打折也遠遠超出一般收入者的負擔能力。
經濟適用房倡倡導者卡爾·菲茨杰拉德(Karl Fitzgerald)向委員會表示,國際證據顯示,指定的可負擔單位若非是「狗籠(dog boxes)」,有「窮人的第二入口(second entrances for the poor people)」,就是並非真正可負擔。
房地產商會(Property Council)、團體與社區住房行工業協會(Community Housing Industry Association)及國家庇護所(National Shelter)聯合提交的一份意見書表示,政府應擴大稅收福利,並修改負擔能力定義,將租金上限設為低收入者收入的30%。
獨立參議員大衛.波考克(David Pocock) 表示,如果做出這些改變,他將支持該法案,並引用房地產商會(Property Council)的模型,指出該法案可在十年內增加105,000個住宅。
聯盟與綠黨表示行動空間不大
但聯盟表示完全反對,助理房屋發言人安德魯.布拉格(Andrew Bragg)在其撰寫的評論中稱其為「將澳洲房屋市場公司化的隱晦企圖」以及「永遠租屋(rent forever)」政策。
布拉格參議員一直反對退休基金投資建屋出租,儘管財政部官員告訴委員會,該政策主要針對外國投資者,對國內投資者吸引力較小,因為國內投資者已經可以獲得類似的稅收優惠。
綠黨表示,如果工黨同意其已排除的幾項綠黨政策,包括制定全國租金凍結、建立政府擁有的房地產開發商以及改革負資產負債,他們將支持該法案。
他們也建議重新設計計劃,確保100%的公寓為「真正負擔得起(genuinely affordable)」,並設定租金上限及最低能源效率標準。
綠黨警告,該計畫在15年政策期限屆滿後,可能出現負擔能力「懸崖」的風險,類似今年陸克文政府的負擔得起租屋補助計畫,近7000套負擔得起的房產退出市場。
在擔任房屋部長後不久,部長歐尼爾(Clare O'Neil)表示,建屋出租法案將為解決租屋嚴重短缺問題做出重要貢獻,政府仍將致力通過該法案。
一位工黨消息人士告訴澳洲廣播公司(ABC),政府對考慮合理的修正案持開放態度。但消息人士補充,這並非解決供應困境的靈丹妙藥,政府正在考慮如何解決房屋供應的其他障礙,包括移民設定和建築業生產力停滯不前。
原文網址:https://www.abc.net.au/news/2024-09-04/labor-housing-investor-tax-break-hits-senate-snag/104311820,轉載自Tom Crowley/澳洲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