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4.12.02

預告「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

因應原住民族居住及傳統慣俗等特殊土地使用需求,就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內無法適用全國通案性之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事項,擬具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另訂特殊規定,計九條,其要點如下:

一、本規則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適用順序。(草案第二條)

二、本規則適用範圍。(草案第三條)

三、存有一百零五年五月一日前既有住宅之原住民族土地申請作住宅使用之申請資格條件、申請程序、許可條件及使用強度。(草案第四條)

四、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申請作住宅使用者,經審查同意後,得於維持住宅使用之前提下,兼作民宿、綜合商品零售設施、一般零售設施、一般服務設施及餐飲設施等容許使用項目。(草案第五條)

五、一百零五年五月一日後新增住宅之原住民族土地申請作住宅使用之申請資格條件、申請程序、許可條件及使用強度。(草案第六條)

六、於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及第二類之公有原住民保留地申請作公共設施之項目,其申請程序、許可條件及使用強度。(草案第七條)

七、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設施、傳統祭儀設施得免經申請同意使用之條件。(草案第八條)

【資料來源:內政部,台內國字第1130813463號,113年11月25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3622&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