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明「嘉義縣市鐵路高架化延伸計畫」(嘉義縣民雄鄉路段)臨時軌工程興辦事業概況及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13年12月17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
三、地點:嘉義縣民雄鄉公所3樓禮堂(嘉義縣民雄鄉中樂村文化路7號)。
四、說明事項:
(一)興辦事業概況及展示相關圖籍。
(二)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
(三)意見答覆與說明。
五、本計畫係奉行政院112年5月24日院臺交字第1121024130號函核定辦理。
六、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規定,需用土地人於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至少舉行2場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爰敬邀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踴躍參加。
七、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資料來源:交通部鐵道局,鐵道授中綜字第11331011961號,113年11月27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3837&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