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哥倫比亞省上訴法院裁定,省政府通過的一項法律違反憲法,該法律旨在阻止反對在溫哥華Kitsilano社區發展支援性住房。
省政府於2023年應溫哥華市政府的要求,通過這項法律,以推動Arbutus街12層高的住宅開發案,其中的單位開放給低收入居民及支援服務使用者。
但Arbutus開發案遭到Kitsilano兒童及家庭安全協會(Kitsilano Coalition for Children & Family Safety Society)的反對,該協會將市政府告上法庭,原因是市政府原則上批准重新規劃,讓該項目得以進行。
週一的裁決指出,省政府「顯然擔心(evidently became concerned)」訴訟會延遲重新規劃,因此通過「市政授權及驗證法(Municipal Enabling and Validating Act)」以促進該項目。
英屬哥倫比亞最高法院在去年11月支持該法律,但該社區團體提出上訴,認為該法律繞過了憲法規定的法院「監督角色(supervisory role)」,越界了。
三位法官組成的上訴小組認為,這項立法「等同於干涉(amounted to interference)」法院的審判角色。
該協會的律師彼得·加爾(Peter Gall) 週一表示,這項裁決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法治決定。」
「它肯定了憲法原則,即立法機關不能剝奪或篡奪公民挑戰政府行為的權利,」加爾說。「這正是立法機關通過法律所試圖做的事」。
裁決表示,此案並非關於房屋危機是否「需要採取行動,或擬議的發展是否應該繼續」,「唯一的問題」是省府是否侵犯了法院的角色。
加爾表示,該協會挑戰了該項目的公聽會的有效性,並通過訴諸法院來做到這一點。省政府「只是說「我們認為公聽會符合法律規定」,加爾說。
「這不是立法機關的職責。這是法院的職責,」加爾說。他說:「公民永遠都有權利上法庭挑戰法定權力的行使。「這是法治的精髓。」
加爾表示,市政府在舉行有效的公聽會之前,無法繼續進行這項開發,協會仍希望有機會與市議會合作,對西七大道與西八大道之間的開發案作修改,「讓它更適合社區。」
他說:「他們希望與市政府合作,達成雙贏。」
他說,省府向市政府施壓,要求「強行(ram)」通過該專案,而立法機關非但沒有在允許的範圍內修訂法律,反而「只是阻止法院就現行法律的適用作出裁決。」
他說:「政府在匆忙中真的忽略了基本的憲法原則,即你不能剝奪法院應用現有法律的權利。」
溫哥華市政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雖然它不是上訴的一方,但它正在審查這項決定,而且建築工程尚未開始。
房屋廳長柯議倫(Ravi Kahlo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省也在審查該項判決。
他表示,省府將「繼續努力,以確保興建更多人們需要的房屋。」
【原文網址: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canada/british-columbia/article-bc-law-to-push-through-vancouver-housing-project-is-unconstitutional/,轉載自Darryl Greer/環球郵報,1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