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5.01.07

修正「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敬請參閱附件。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署建管字第1131223381號,113年1月3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4548&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