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條 本辦法名詞定義如下:
一、出租率:指不動產出租面積除以持有面積。
二、年化收益率:指不動產年化收益除以帳面價值。
三、基準利率:指最近五年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每年一月一日牌告二年期郵政定期儲金小額存款機動利率之平均利率。
四、取得日:指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或地上權設定登記日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金管保財字第11304950491號,113年1月7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4580&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