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訊
2025.03.10

修正「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4點、第11點之1、第12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四點、第十一點之一、第十二點,敬請參閱附件。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署住字第1141038573號,114年3月6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5709&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