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法規
2026.03.20

預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3條、第5條、第6條修正草案

主  旨:預告修正「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森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三、「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forest.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二)地址: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三)聯絡人:許技士。 

(四)電話:02-2351-5441分機234。 

(五)傳真:02-2391-4220。 

(六)電子郵件:00a757@forest.gov.tw 

【資料來源:農業部,農林業字第1142420551號,115年3月5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3939&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