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法規
2026.03.20

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9條、第42條條文及第46條附表6

附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附表六 

【資料來源:環境部,環部保字第1151007247號,115年2月5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3512&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