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法規
2026.03.20

預告「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6條、第14條、第19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田水利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 

三、「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六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45巷5號6樓。 

(三)聯絡人:許副工程司。 

(四)電話:02-8195-3171。 

(五)傳真:02-8911-6205。 

(六)電子郵件:mto307@ia.gov.tw。 

部  長 陳駿季 

【資料來源:農業部,農水字第1148051983A號,115年2月11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3624&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