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增訂住宅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四條、第十八條、第四十七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公布之。
【資料來源:總統府,華總一義字第11500017921號,115年3月4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3944&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