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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自即日生效

依  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 

【資料來源: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1525507800號,115年3月30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543&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