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法規
2026.04.13

預告「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八條第五項。 

三、「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文化資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och.gov.tw)「最新公告」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二)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三)聯絡人:陳助理研究員 

(四)電話:04-22177682 

(五)傳真:04-22292017 

(六)電子郵件:ch0180@boch.gov.tw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授資局蹟字第11530021351號,115年3月11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095&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