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
2026.04.13

修正「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第2條、第4條條文

附修正「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資料來源:交通部;內政部,交產字第11550006352號;台內地字第1150261319號 ,115年3月30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538&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