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
2026.05.08

修正「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經管國有林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經管國有林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農業部,農授林業字第1142235926號,115年4月22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5002&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