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
2026.06.08

預告「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4、第34條之5、第35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都市計畫法第85條。 

三、「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4、第34條之5、第35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38號 

(三)聯絡人:陳正工程司 

(四)電話:049-2352911-121 

(五)傳真:049-2325174 

(六)電子郵件:cjc901016@nlma.gov.tw 

五、本案涉及配合「提供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新婚及育有學齡前幼兒家庭優先承租社會住宅政策,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6款規定,預告期間為7日。 

資料來源:【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150805971號,115年6月1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5952&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