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公路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
三、「公路用地使用規則」第十四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新聞/公告/法規-法規內容-法規即時檢索-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本次修法係配合公路法第七十二條於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華總一義字第一一四○○一二九九九一號令修正公布,增訂人、手孔蓋相關管理規定,並授權交通部訂定抗值基準及免於下地之特殊需求範圍,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爰縮短草案預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向本部公路局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公路局養路組。
(二)地址: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三)聯絡人:黃敏焜工程司。
(四)電話:(02)23070123分機4510。
(五)傳真:(02)23070107。
(六)電子信箱:a640320@thb.gov.tw
資料來源:【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158600279號,115年6月17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6362&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