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凌棋/房市進入價格修正期 2025年交易量恐跌破27萬棟
修正「地政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修正「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第5條、第6條條文正「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公告:公告115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租金補貼受理申請
修正「地政士證照費收費標準」
修正「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申請書及使用計畫書」附表1至附表6,自即日生效
核釋納稅義務人列報之受扶養未成年子女出售及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之2之相關規定
修正「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補(捐)助經費申請作業規範」,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委託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預告「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第2條、第4條修正草案
預告「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
訂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新市鎮土地短期利用要點」,自即日生效
新增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不計入「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至第4目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及適用差別稅率之房屋,自113年7月1日生效
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設置點狀及線狀公用設施使用要點」第1點、第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114年9月5日修正發布之「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收費標準」,自114年11月1日施行
114年9月10日修正發布之「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自114年11月1日施行
修正「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申請書」;修正「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書」,名稱並修正為「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備查申請書」,自114年11月1日生效
114年9月15日修正發布之「地政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自114年11月1日施行
114年9月17日修正發布之「地政士證照費收費標準」,自114年11月1日施行
修正「地政士開業執照」、「地政士證書申請書」、「地政士證書申請須知」;修正「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修正「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須知」,自114年11月1日生效
總統令:制定「行政區劃程序法」
核釋「土地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要塞軍備區域」之適用範圍,自即日生效
訂定「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自即日生效
委託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115年度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登錄及發證作業事項,委託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